《哀乐》的作者究竟是谁?
2025-06-18 09:32:07
《歌手》第3期的排名,应该是这样的
新编君再次给歌迷拜个晚年,新编君的《歌手》自以为是排名系列,本周也将继续,而且这个标题,将会一直延续到《歌手》结束,想想也真是蛮具性价比的。
不多说了,直接进入正题。
第3期《歌手》比起上两期节目来,因为光良被淘汰,所以出现了一位挑战歌手赵雷和逆战歌手张杰,舞台也因为新成员的加入,有了音乐上的新气象。
还是先说光良。
这周光良不是带着任务而来,只是为了完成任务。当然,光良的最后一次任务,完成的不错,甚至要比他第一期的发挥更好。
光良这周唱的是赵传成名专辑《我很丑,可是我很温柔》中的一首歌曲《请不要在别人的肩上哭泣》。这首歌曲芒果台在作者字幕上,也出现了一个小问题。歌曲的原作者最初是周治平,不过后来在交到赵传演唱之前,经过了“红蚂蚁”合唱团主唱罗紘武的修改,所以在最后署名时,变成了周治平作词,友善的狗作曲。后者是由“红蚂蚁”合唱团的鼓手沈光远创办的一个品牌,从制作室到唱片公司,再到后来的音乐节制作公司,最初的工作室成员中,就包括了罗紘武,以及当时沈光远的爱人黄韵玲。比较有意思的是,光良本周在演唱《请不要在别人的肩上哭泣》时,小玲姐也在嘉宾席上,跟着旋律和声。想起来,都是唏嘘都是泪。
光良本周的演唱还不坏,甚至声音的亮度,是三场表现最好的,气息运用也合理,还加入了一点点小的即兴。当然,新编君纯主观认为,这首歌曲还是原唱赵传表现得更好,相比较光良的温柔,赵传唱出了这首歌曲既爷们儿,又温柔的双面。
无论如何,这都不重要,光良走了,没有遗憾。
第8位:萧敬腾&狮子合唱团《百年孤寂》
有遗憾的是萧敬腾。
其实从之前《梦想的声音》里的表现,尤其是《小河淌水》的演绎来看,现在正是萧敬腾的上升期。但这一次萧敬腾参加《歌手》,比较尴尬的一点,就是他有狮子合唱团这个“累赘”。这不是说狮子合唱团不好,他们的同名专辑,也是一张非常出色的专辑,问题在于,萧敬腾以乐团的名义参加《歌手》之后,他的每一次表演,都必须迁就乐队,无论是选歌、编曲,还是舞台表现,都必须照顾到乐团的成员,这样一来,反而让他本人在演唱上的专注度下降。而《歌手》,恰恰还是一个以唱为主的舞台。
就比如《百年孤寂》这首歌曲,开场气势不错,但一到副歌,整个就泄气了,摇滚与流行,在这首歌曲里并没有深度融合。或者可以这么说,歌曲开场是萧敬腾想要达到的效果,但最后他和乐队,却并没有能够在这个层面继续深化。甚至于歌曲到后来,又变成了摇滚乐伴奏流行乐,乐队和歌曲变得很分裂,这也影响到了萧敬腾人声的锐度。
非常遗憾,老萧,这场你只能排第8位。
第7位:张杰《很奇怪我爱你》
很多人都用土来形容张杰,土,几乎已经成了张杰的“标配”。
但土也是一种很玄的东西,它本身也包含着多层的涵义,比如老套、老土、俗气等等,有的并不坏,有的纯主观。
不过,用土去形容一个歌手的演唱,还是有失公允。这倒不如用纯主观的情绪,以就是不喜欢张杰来定义,显得更为锵铿有力。
其实,张杰这首《很奇怪我爱你》,抛开先天对张杰声音和表现方式的主观偏见,整体上并没有技巧上的问题,完成度也很不错。这首歌曲最大的败笔,还是加的那段Rap。
也许是过于想表达自己的态度,但这样的加入,反而有种画蛇添足的感觉。其实从张杰过去的合作案例来看,他更应该找谢帝来帮他写这一段Rap,甚至可以考虑用成都话来演唱,内容根本不用太激烈,旁敲侧击、吊儿郎当的处理,反倒更能彰显自己的态度。
而且不让人觉得讨厌。
这次,张杰就是输在了自己的Rap上。所以,第7位吧。
第6位:林忆莲《Run》
《Run》主要有两个版本,一个是原作者Snow Patrol的摇滚版本,一个是Leona Lewis的高大上翻唱版本,林忆莲这次的演出,主要走的是Leona Lewis的那个版本路线。
林忆莲的特点,就是在看似小家子气的范围里,把情感演绎得玲珑剔透,属于可以把小作拔高的歌手。不过,《Run》在经过Leona Lewis演绎之后,本来就是一首很大气的作品,所以,林忆莲选择这首歌曲翻唱,等于让自己的特点,无从发挥了。
还有很重要的一点,就是林忆莲在演唱这首歌曲时,明显音准等方面也有一定问题,感觉流畅度上也不完美。
所以,天后也有失败时,这一轮林忆莲只够排第6位。
第5位:袁娅维《蒙娜丽莎的眼泪》
袁娅维在这次《歌手》里的表现,就是总差那么一点点意思,至少对于熟悉袁娅维的歌迷来讲,总觉得这一次的袁娅维,更像是袁娅维她妹。
袁娅维本轮的《蒙娜丽莎的眼泪》,新编君认为是她表现最好的一场,除了歌曲在音乐上有设计感之外,主歌的低吟浅唱,以及副歌的热辣霸气,再到后面的升音,都表现得没有问题。
如果要说问题,就还是林志炫的珠玉在前,以及,袁娅维没有用歌声走入歌迷的内心吧。
袁娅维,第5位。
第4位:杜丽莎《Vincent》
其实,不是杜丽莎不适合这个《歌手》这个舞台,而是杜丽莎所处的时代,终究已经不是这个时代。
这周,杜丽莎又选择了《Vincent》这样一首作品,这也是美国民谣歌手Don McLean1971年专辑中的一首作品,这张专辑中的两首歌曲,都成了后来Don McLean养老金的来源,一首是《American Pie》,另一首就是《Vincent》。
《Vincent》的演唱非常传统,这个传统,没有任何贬义,甚至就是褒义,因为这种传统,代表着传统的实力、传统的技巧,以及现在听来,已经比较古典的唯美。
要说有些小遗憾,那就是为了配合《歌手》的舞台,杜丽莎老师的翻唱,在编曲上还是加法多了点。原作于一把箱琴中展开的“Starry Starry Night”,才是这首歌曲最应该有的样子。
杜丽莎第4位。
第3位:赵雷《成都》
赵雷可以说是《歌手》舞台历史上(包括《我是歌手》),第一位不用装饰音演唱的歌手。比起他来,去年的老狼,甚至都还能听到一些咽音的装饰技巧。
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讨论赵雷的唱功,就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。我们可以关注一些细节,赵雷在唱歌时,那些《歌手》里的歌手们在干什么?你看,袁娅维甚至靠在椅背上,像个孩子那样的听着,而所有的歌手,都忘了竞技,忘了比赛,像听摇篮曲和童谣般的入歌。这,就是音乐的另一种魅力。
有的歌手,需要被发现,赵雷就是。在此,强烈推荐赵雷前三张专辑,的所有歌。名次对他来讲,并没有多么重要。
所以,随便排个第3就好。
第2位:迪玛希《The Show Must Go On》
新编君倒是觉得,这是迪玛希表现最好的一场。因为第一,他选择了最适合的一首作品,Queen才是他最应该翻唱的对象,而不是维塔斯。第二,这首歌曲里他的感性成分更浓,而且是深深融入了舞台。
迪玛希不缺天赋,缺的是阅历。这种阅历,指的是人生阅历,也就是常常说的一个歌手的底蕴。为什么有的老歌手,声线状态下降了,但歌曲却越唱越入味了,就是因为他们慢慢开始在歌曲里会讲故事了。
《The Show Must Go On》里的迪玛希,就是在讲述自己和舞台的故事。这也是目前的状态下,最适合他的表达。当然,必须要对俄式英语这一点扣分。
但第2名,还是没有问题的。
第1位:谭晶《欲水》
如果说上一轮的《九儿》,还会让有些人觉得不满意,觉得这首歌曲太民歌了,那么这周,你们终于该满意了吧。
谭晶放大招了,谭晶也终于在找到可能性后,实现了超越自己的突破。
《欲水》的优秀,首先在于编曲解构了原来的结构,用抑扬的处理,用探戈的曲风,赋予作品另一种全新的艺术升级,而且还是更适合舞台表演的升级。
《欲水》的演唱,也全是谭晶最擅长的发挥。因为原曲的主歌旋律本来就很艺术化,因此谭晶就可以用小声但聚力的发式,将自己准确清晰的演唱,让歌声完全没有因为发声较小而显得散。这一点,一般流行歌手,往往都要通过胸腔共鸣,或者咽音鼻音等技巧来完成,有时候还需要音响工程的配合。这时候,谭晶的专业底子,就决定她即使用本色的干色,依然可以把音色唱得清晰。
歌剧的部分,就完全是谭晶的表演环节了。虽然不是纯正美声唱法的歌手,但音乐还是相通的,民歌唱法和通俗唱法的底子,让谭晶在挑战咏叹调式的唱法时,完全没有问题。甚至还因为没有过于歌剧的唱法,使得这首《欲水》在探戈的编配中,有了一种百老汇舞台剧的味道。
至少从这一轮开始,谭晶已经是一个全新的谭晶,甚至是一个开始没有弱点的谭晶。
很可怕。
谭晶,第1实至名归。
好吧,夜已深,还有什么人,醒着看公众号……
还是下周再继续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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